| 信用卡业务的风险因素及管理策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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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本站收集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7-15 23:06:42 【字体:小 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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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发达国家和地区相比,国内银行的信用卡风险管理能力较弱,控制手段相对贫乏,从而在业务开展中忽视甚至放弃信用卡的信用中介功能,直接影响到信用卡业务的盈利水平。因此,全面了解和掌握信用卡业务的风险来源、特点,客观地分析目前国内信用卡业务风险的成因、防范策略和防范重点,对促进信用卡业务的健康发展是十分重要的。 一、信用卡业务风险状况的主要影响因素 受体制、经验以及社会环境等因素的制约,国内银行普遍存在对信用卡业务的特殊性认识不足,风险管理的基础薄弱等问题。风险管理体系不能适应信用卡业务发展的问题已经暴露出来,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国内信用卡业务的发展。 1.对信用卡业务的认识存在偏差 国内银行虽然从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陆续发行具有透支功能的信用卡,但当时发卡的目的是通过信用卡吸收存款,回笼货币,并没有将信用卡作为主要的零售工具来经营。其后将其定位为中间业务,也是希望通过信用卡在中间结算方面的便利性为其他业务提供配套服务。这种思想认识和相应的行政调节手段,使信用卡无法发展成为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规范化产业。 认识上的偏差直接影响了信用卡风险控制政策的制定、风险管理组织体系的建立和风险管理手段的应用。例如,在20世纪90年代初期,不少发卡银行为增强吸存能力,过分看重信用卡的结算功能,使信用卡成为企业间大额结算的工具(目的为了增加企业存款),但由于内控机制和风险管理措施跟不上,出现了管理上的漏洞。少数发卡银行将信用卡的透支与转账结算功能结合起来,进行违规拆借放款和账外经营,并因此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 2.个人征信体系不健全 由于我国缺乏一个跨地区、跨行业、中立的个人信用评估和征信机构,使得银行进行风险评估的难度加大,风险管理的成本增加。信用体系不健全已成为制约我国信用卡业务发展的重要瓶颈。 3.法律法规不完善 发达国家针对信用卡市场形成的法律法规大都比较完备。以美国为例,从20世纪60年代末到80年代期间制定了一大批适用于金融消费信贷领域,包括专门针对信用卡业务的法律,如《贷款真实性法案》、《公平信贷记账法案》、《平等信贷机会法案》、《公平信用报告法案》、《公平债务催收作业法》、《信用卡发行法》、《电子资金划转法案》、《联邦破产法典》、《财务隐私权利法案》等。这些法律对规范和促进信用卡业务的健康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我国由于开展信用卡业务的时间不长,相关的法律法规很不完善,商业银行主要依据《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开展业务。但《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对发卡机构、持卡人、商户等的权利、义务界定不够明晰,不利于发卡机构对风险的防范和化解。 4.粗放式经营难控风险 与其他银行业务相比,信用卡由于风险构成和管理要求的不同,业务运作模式有着鲜明的特点。从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经验来看,信用卡业务比较适合于采用中心式、集约化的操作经营方式,并应建立与之相适应的风险管理组织体系。但受现有组织架构和对信用卡业务特点认识不足等的限制,国内各发卡机构基本上呈现小而全、地区分割的经营格局。这种组织体系和运作模式造成信用政策不统一、授信分散、效率低下,往往带来大量的操作风险和交易风险。 5.风险控制技术落后 信用卡业务的特点决定了技术力量是推行风险管理理念、实施风险管理整体方案和提高风险管理效率的根本保障。在信用卡风险控制技术手段方面,国内银行与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差距是明显的,特别是事前的风险预警和实时动态风险监控的技术手段相对薄弱。比如,对于审批、资金清算、风险资产的清分与管理等与风险控制关系密切的业务还停留在手工操作阶段,造成风险信息反馈慢、风险处理效率低,制约了信用卡业务风险管理水平的提高。 二、建立科学的信用卡风险管理体系 1.制定适宜的风险管理政策 信用卡作为与现代科技发展密切相关的高风险新兴业务,与传统银行业务存在较大差别。其业务环节涉及资产、负债和中间等多个业务领域。一笔交易往往需要通过发卡机构、收单机构、商户、持卡人以及银联或国际信用卡组织等。交易场所和过程大部分是在银行以外的特约商户完成,而且对交易的时效性要求特别高。因此,在制定风险管理政策时,要充分考虑信用卡业务风险环节较多和分散,风险监控的技术要求较高,当事人法律关系较复杂等有别于传统银行业务的特点。对信用卡风险资产的管理也要适应信用卡业务的特点和有利于业务的发展,使风险管理政策和措施能够在满足预期的资产质量要求和利润指标的前提下,实现信用卡业务操作的高效率。 2.形成集约化、专业化的经营管理体制 为改变目前国内银行普遍存在的发卡管理机构分散于各分行甚至支行,信用政策不统一、授信分散,风险管理水平和能力参差、效率低下的状况,避免过去那种村村点火,处处冒烟的情况发生。应逐步将信用卡向独立的公司化运作体系过渡,使信用卡业务的经营机构成为独立的市场竞争主体,这样不仅有利于形成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也有利于理顺和建立有别于传统银行的风险管理组织体系,并根据信用卡业务的流程和风险特点进行具体职能的细分。主要应包括:(1)整体授信政策和管理原则的统一制定;(2)信用额度确定与调整的集中,审批准则的规范和统一;(3)授权集中,为持卡人提供24小时的信用卡交易授权,确保交易环节的安全;(4)统一的客户服务中心,为客户提供服务的同时,通过对逾期客户的催收提醒、退信处理等及时发现各种风险苗头,防止风险蔓延;(5)加快风险资产的管理与处置,对信用卡业务的呆坏账进行统一核销处理,并通过法律途径保证债权的实现。 3.建立和完善个人征信体系 个人征信体系是一个复杂而庞大的系统工程,涉及的范围广、部门多,宜由政府出面统筹规划,借助行政手段保证征信数据的及时性、完整性。由于个人征信信息大部分源于银行,所以建议由政府和人民银行牵头,共同建立个人征信系统,实现跨行业、跨系统的风险信息共享,从而降低信用卡业务的风险控制成本,提高风险管理的效率。 4.建立完善的风险预防、监控和处理体系 (1)风险预防应涵盖发卡、商户审批和银行内部管理等环节。 ①加强对申请人资料的完整性、合法性、真实性和有效性审查。在目前我国社会征信体系尚未完善的情况下,要根据申请资料来源渠道的具体情况,采取有针对性的方法进行资料核实,这是信用卡风险控制的第一道关口。 ②采用客观科学的方法评估申请者的资信状况。我国个人资信信息的来源较贫乏,信息可靠性较难把握,则应将客观评分法和经验判断法结合起来,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结合进来,并在业务实践中不断调整和完善,以得出准确的评估结果。 ③严格把好商户的进入关。对商户的合法性和有关经营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进行认真审核和调查,根据其性质、经营范围、规模和流动性分析其经营管理水平、风险程度和市场潜力,进而设置相应的风险控制参数。另外,还要加强对特约商户的培训,强化其风险意识,避免因人为操作失误带来风险。 ④建立严格的分级审核制度和相应的监督制约机制。建立完善的回馈制度,定期检查每一个业务环节并使其不断完善。 (2)大部分信用卡交易发生在特约商户,而且时效性要求较高,传统的风险预防措施不一定能完全避免风险的
发生,而且风险防范与服务效率之间往往存在矛盾。因此,在落实一般风险预防措施的同时,要借助一定的技术手段,加强信用卡业务的风险监控和检查。 ①对特约商户(特别是高风险类商户)的异常交易及时进行监控和分析,对可疑或非法的信用卡交易及时进行处理;对于进行非法交易的商户,要究其责任,以保障有关当事人的利益。 ②对信用卡客户的异常交易或变化情况进行动态监控。根据单位时间内交易金额、笔数、交易地点和交易类型的变化,分析判断其风险程度。对于一些异常交易可通过手机短信和电子邮件等及时通知和提醒客户,以提高客户的参与感和安全感,还可以更快发现风险。信用卡风险交易的动态监控需要通过现代化的科学手段来实现,应积极借鉴国际同业的成熟经验,引进各种先进的技术和系统。例如,国外发卡银行常用的信用卡侦测软件,就是一套类神经防欺诈系统。它能够根据客户和商户的历史交易信息,建立客户相应的消费交易模式和特约商户出现欺诈交易的特征及预警参数,并能在交易过程中产生具有预测能力的风险分数值,作为进一步监测或调查的依据。这些监控系统对及时发现风险、预防风险转化和减少风险损失有重要作用。 (3)信用卡风险资产的管理有其专业性和特殊性,应坚持透支金额和透支时间相结合的原则,结合透支行为的性质进行科学有效的分类,判断其风险程度,采取相应的措施。当风险损失产生后,应当及时运用风险转移策略等。根据目前国内的现状,一方面要简化信用卡打呆报损的处理程序,使其更适合信用卡业务的特点;另一方面也可以考虑借鉴境外同业的做法,借助社会力量进行外包催收甚至债权转让。 5.加强对网络和终端设备的管理 随着现代技术的发展,ATM、POS、电话银行、网上银行和其他自助终端设备的使用迅速发展,发生风险的概率也相应增加,需要银行根据这些设备的特点采取相应的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来防范风险的发生。例如,针对不法分子通过偷窥客户密码,再拾取客户遗弃的签购单等制作假卡盗取客户资金的情况,发卡银行应增加CVV/CVC码校验,防范此类风险的发生。 6.提供风险防范服务 习惯于现金支付的国内公众对信用卡的使用方法和潜在风险并无充分了解,风险防范意识普遍薄弱。银行有责任通过各种方法和渠道将信用卡的风险环节和注意事项以通俗易懂的形式告知客户,并提供各种方便的联络方式,为客户提供风险防范服务。 7.加强风险管理的交流与合作 目前,我国的外卡收单业务发展迅速,出国使用信用卡的人也大量增加。因此,各发卡和收单银行应当积极与国际信用卡组织加强业务交流与合作,互相交换和通报最新的信用卡风险信息和案例,并与国内外相关执法机关密切配合,打击信用卡犯罪。同时,国内银行特别需要向境外发卡机构、国际信用卡组织以及成熟的风险管理系统服务商等学习,以促进我国信用卡风险管理水平的提高。 信用卡作为一种重要的银行零售产品,在其经营过程中同样要遵循商业银行业务的经营方针,即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安全性无疑是前提,流动性是条件,而盈利性才是目的。因此,我们应该以辨证和发展的眼光来认识三个经营方针的对立统一关系。信用卡的风险管理是在可接受的风险水平上,实现收益最大化,而不是单纯地追求损失最小化或零风险。我们应该树立正确的风险管理理念,在风险与收益、风险与效率之间寻求最佳平衡点或最佳组合方式,使信用卡的安全性与方便性实现平衡,这是保证产品生命力和业务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前提。信用卡业务的风险管理能力应该是经营风险的能力,而不是逃避风险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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